为了治理我国目前日益严重的雾霾污染问题,对此我国开始了大规模的燃煤锅炉整治工程,近日,西安市政府印发了环保供暖改造方案,那么方案内容是什么呢?下面就为您介绍一下吧。
8月13日,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《西安市“铁腕治霾·保卫蓝天”三年行动方案(2018—2020年)》及《西安市2018年“铁腕治霾·保卫蓝天”“1+2+22”组合方案(办法)》。指出要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,提速清洁能源供应和煤改洁工作进度,到2020年,基本建成“无煤化”城市。
文件表示要深入推进散煤治理。按照宜电则电、宜气则气原则,深入推进散煤治理。通过整村推进农村居民、农业生产、商业活动燃煤(薪)的清洁能源改造和以电代煤(薪)、以气代煤(薪)以及风能、太阳能和地热能等清洁能源替代,2018年底前,城市及平原地区民用散煤“清零”,完成平原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全覆盖,山区农村替代率达到80%。
对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遗址保护区及剩余山区农村继续实行“煤本制”,应使用“洁净煤+民用高效洁净煤炉具”过渡。加快推进清洁供暖,确保清洁取暖率不低于67%。采暖季前,全市现有燃煤热源厂全部完成清洁能源改造。2019年底前全面实现民用散煤“清零”。
文件强调要加快推进清洁供暖。制定清洁取暖实施方案。2018年5月1日起,新增供暖全部使用天然气、电、可再生能源供暖(包括地热供暖、生物质能清洁供暖、太阳能供暖、工业余热供暖等),优先采取分布式清洁能源集中供暖,居住建筑不具备条件的,可接入市政集中供暖。2018年10月底前,除热电联产锅炉外,全市所有燃煤锅炉、燃煤设施和工业煤气发生炉、热风炉、导热油炉全部拆除或实行清洁能源改造。未按时完成改造任务的燃煤热源厂年底前全部淘汰。
围绕增强清洁能源供给保障能力,建设完善燃气管道、热力管网、储气设施、输配电网、充电桩、储气调峰等基础设施,满足煤改清洁能源需要。多渠道协调争取天然气、电力等清洁能源,积极推广太阳能、风能、地热能等新能源项目,满足清洁能源使用需求。对于补贴,协调省物价部门,优化调整农村地区峰谷电价执行政策,调整峰谷电价时段,适应农村居民生活习惯,实行农村居民购置电采暖设备补贴和采暖用电价格补贴。
5月1日起,全市新增供暖全部使用天然气、电、可再生能源供暖,优先采取分布式清洁能源集中供暖(包括地源热泵、污水源热泵、中深层地热能、储能式电锅炉、天然气(电)壁挂锅炉等),居住建筑不具备条件的,可接入市政集中供暖,确保清洁取暖率不低于67%,11月15日前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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